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后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后,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可: 应当及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进行签名,并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均无其他违规驾驶情形(如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自行协商包含“互碰自赔”部分,其优点是省时省力,但也存在风险,例如当事人可能利用此规则迅速要求撤离现场,消灭事故现场证据,事后反悔,不承认事先协商好的责任,导致索赔困难。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 可以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并及时维权。维权方式有以下几种: - **申请复核**: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例如,若当事人认为交警在认定责任时对某些证据的采信存在错误,就可以通过提供新证据等方式申请复核。 - **申请调解**: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后,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