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派出所不拘留该怎么办?


如果打人者派出所不拘留,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您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派出所未依法处理案件的情况,要求其对案件进行复查和处理。上级公安机关有监督下级的职责,能促使案件得到更公正处理。 其次,提起行政诉讼。若您认为派出所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派出所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判决。不过行政诉讼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再者,投诉纪检部门。您也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派出所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让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另外,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实现。 关于派出所拘留打人者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