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押金发票丢了该怎么办?
之前因为一些事办理了取保候审,也交了押金,当时给了发票。但最近发现发票找不到了,特别担心这会不会影响之后退还保证金。想知道要是发票丢了,还能不能顺利把保证金退回来,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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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保候审押金发票丢了,不用过于担心。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让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缴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的,所以缴纳是有记录的。即便押金发票丢了,也可以到办理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查询存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就是说,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在结束取保候审时,就能够如数拿回保证金。 具体的操作流程方面,您发现发票丢失后,第一时间向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机关(比如公安机关等)说明情况。可以带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还有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材料。如果当初是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的保证金,银行那边也有交易记录,也可以作为缴纳保证金的证明。之后,按照机关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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