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强制执行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对方却消失了。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还是找不到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法院会采取什么办法让对方还钱?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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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欠款强制执行时找不到人,也不用过于担心。首先要明确,即使找不到被执行人,只要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诸多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例如,法院可以去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余额,也能到证券机构了解其名下的股票等资产。法院还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比如,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使其无法随意支取账户内的款项;划拨账户资金用于偿还欠款 。 同时,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像被执行人每个月的工资,法院可以扣留一部分用于偿债,但要保证其基本生活。法院也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不过同样要保留其生活必需品。 要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不会坐视不管。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限制高消费意味着被执行人不能进行一些高消费行为,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住星级以上宾馆等;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像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被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限。 若在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后,仍无法执行,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就可以随时再恢复执行。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移至另外的场所加以扣留,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执行措施。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变价:是指将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转化为货币,以便实现债权的一种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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