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诉法院不立案不执行该怎么办?


如果欠款起诉法院不立案,首先要明白起诉是有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还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法院认为不予立案是因为证据关系证明不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就需要回去收集证据。像签订的合同、协议,银行流水、支付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关键证据。 若在受到起诉之日起七天之内,人民法院尚未给予初步决定立案与否的告知反馈,或是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原告有权针对该裁判提出上诉。在此期间,也可向法院了解案件进展状况,或者在法定时限内启动上诉程序,同时提交进一步的材料或证据以满足诉讼所需,促使法院立案。 如果法院判决后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外,申请强制执行六个月后,仍然未执行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法院不强制执行是合理的。 相关概念: 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