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已经超过六年了该怎么办?


在面对欠钱不还且已超过六年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分析应对方法: 首先,要明确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六年中,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不会还钱时起算,超过了三年,那么在诉讼中,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此时你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在这期间你一直有向对方主张权利,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你依然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诉讼时效未过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使得时效重新计算,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再次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若对方愿意还款或者制定还款计划,那么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 2. 保留证据: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诉讼中会起到关键作用。如果之前没有这些证据,可以尝试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等信息。 3. 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你的申请向对方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申请支付令都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条、转账记录、催款通知等,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你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审理。若你胜诉,而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虽然在法律上对方可能会以此进行抗辩,但你仍然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看其是否愿意自愿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