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诉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执行该怎么办?


如果欠款起诉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对方却不执行,您不用着急,法律为您提供了多种应对办法。 首先,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这意味着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扣留、提取其在案外人处的收入,还能对其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 其次,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再者,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触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有可能暂时中止执行,待其有履行能力后恢复执行;要是对方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法院会终止执行。 最后,如果对方不执行判决,法院还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像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 相关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中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终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