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账时对方不还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把钱借给了别人,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候,可对方就是不还钱。我跟对方多次沟通都没用,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该用什么合法有效的办法把钱要回来。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途径和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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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要账时对方不还钱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协商解决。这是最友好和便捷的方式,你可以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尝试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比如分期还款等。这需要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进行沟通。 其次,第三方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中立人士的介入,由他们来阐明事实,劝导双方互相理解,以达成公平合理的和解协议。 再者,仲裁。若相关欠据中明确规定了仲裁事宜,那么可以根据该条款的有关规定发起仲裁程序。 最后,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有权依据欠条、借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债务。在起诉前,需要明确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民间借贷的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属于合同履行地给付金钱接收货币的一方)。同时,要书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目录及证据等相关材料。若法院判决对方还钱,而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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