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户口本在对方手里该怎么办?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户口本在对方那里,怎么都要不回来。我不太清楚没有户口本还能不能顺利起诉,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有哪些办法能让我继续推进起诉离婚的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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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起诉离婚时户口本在对方手里,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办法可以解决。 首先,可以向警方报案,请求他们协助索回户口本。警方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会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行动。报案时,尽量提供如与对方的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和信息,方便警方了解情况。 要是警方协助未能成功索回,还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替代证明文件。可以前往自己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同时,到民政部门(若婚姻档案已移交当地档案馆,则到档案馆)申请出具婚姻证明,并加盖公章。这些证明文件和原本的户口本、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作为起诉离婚的有效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即使没有户口本,只要满足这些条件,依然可以起诉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还需注意管辖法院的选择。如果双方中有任一方离开其居住所在地超出一年时间,另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的居住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双方均离开原居住场所超过一年,由被告在最近年内长期居住的地点的司法机构管辖;若被告未固定居住地,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期间实际居住的法院受理。这里的居住地指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是指个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后至提出诉讼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地点除外) 。 相关概念: 长期居住地:个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后至提出诉讼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地点除外。 居住地:公民个人的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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