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不离婚想拖死女方该怎么办?

我现在想离婚,可男方就是不同意,感觉他就是想拖着我。我实在不想再这么耗下去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顺利离婚,想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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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男方不离婚想拖死女方,女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要知道,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得双方自愿,还得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签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但现在男方不想离,这种情况下就考虑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女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对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那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要是有刚才提到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离。要是第一次起诉法院没判离,女方也别灰心,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对离婚涉及的各种问题商量好后,签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谈不拢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离婚案子 。 被告住所地:一般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 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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