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故意伤害受伤了该怎么办?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对方故意把我弄伤了。现在身体还有些不舒服,心里也很气不过。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找对方理论,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是走法律途径,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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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别人故意伤害受伤后,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一定要及时报警。报警能让警方介入调查,固定证据,这对于后续维护您的权益至关重要。警方会根据情况展开询问、勘查等工作。 其次,关于伤情鉴定。这是判断对方责任的关键。如果经法医鉴定,您受到的伤害达到轻伤二级及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要是鉴定结果是轻微伤,虽然对方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另外,不管对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您都有权要求民事赔偿。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就是治疗此次伤害的所有花费,像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因受伤不能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护理费,如果需要他人照顾产生的费用;交通费,为治疗实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刑事立案,您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被故意伤害受伤后,要依靠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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