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开了家有限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面临破产,欠了不少债还不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怎么处理债务问题?是直接宣布破产就行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对我个人以及股东又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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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 如果选择破产清算,流程如下:公司要向当地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法院批准后会安排破产管理人员。破产管理人员会全面审查并评估公司的全部资产,然后进行合理处置。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所负有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要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对于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无法清偿的剩余债务,无需再承担额外的清偿责任。 如果公司还有一定的经营价值和挽救希望,重整是个不错的选择,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改善财务状况等方式,有可能让公司恢复正常经营从而偿还债务。而和解则是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期限等问题。 相关概念: 重整: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组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 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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