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后男方仍然不给,该怎么办?
我跟男方离婚后,男方一直拖欠抚养费,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男方还是不给。我现在很无助,不知道接下来还能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了解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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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后男方依旧不给,可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首先,可以请求法院从男方工资卡中划拨抚养费。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因为工资收入相对稳定且可追溯。法律依据在于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当男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时,法院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子女权益。 其次,如果男方有银行账户且有存款,可提供账户信息,请求法院从账户中一次性划拨相应的抚养费金额。 再者,若男方并无剩余任何储蓄,可进一步查询男方名下是否存在其他资产,比如房产、车辆等。对这些资产进行拍卖处理,所得款项再用来支付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用。这是基于法律赋予法院在执行阶段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权,以确保抚养费的执行到位。 另外,还可直接采取实物抵偿的方式,前提是该实物具有一定的价值且能够合理折抵抚养费。 最后,若男方无工作单位,又没帐户的,可列出男方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男方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也是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权利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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