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强制执行也没钱还该怎么办?
之前把钱借给了别人,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就起诉了,现在已经到强制执行阶段了,可法院说对方确实没钱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还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要回来,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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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钱起诉后强制执行阶段对方也确实没钱还,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首先,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比如债务人只是最近资金周转困难,但有稳定工作,预计几个月后能有收入来还款,就可以和债权人商量制定一个分期还款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诚信等原则,这种协商解决的方式也是符合法律精神鼓励的。 其次,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协商,坚持起诉且法庭也没有支持分期等请求,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后,债务人确实无钱可还。法院执行人员在查明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会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以后发现债务人有财产了,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确保执行程序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 另外,如果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比如债务人有一些值钱的物品、房产等可以用来抵债。法院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债务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只要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一般不会涉及刑事问题。债权人也不要着急,随时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恢复执行。 总之,即便强制执行阶段对方没钱还,也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就无法实现,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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