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确实没钱还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了钱,现在到还款时间了,可我确实没能力还上。我担心对方会生气,也怕承担不好的后果。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应对,会不会被强制要求马上还钱,还是有其他解决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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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欠钱确实没钱还的情况,首先要知道法律上有不同的应对方式。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可依据《民法典》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比如你因为突发疾病导致失业,暂时没有收入来还钱,就可以和债权人说明情况,协商分期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也就是说,你可以主动和债权人商量,看能否延长还款时间。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要是这种情况,就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即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比如债务人只剩下一辆旧车,经法院判决后可能会将车拍卖来偿还部分债务。 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延期或分期,将你起诉到法院,而你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在执行阶段发现这种情况,通常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不用还了,一旦你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即使暂时没钱还,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总之,要积极和债权人沟通协商,如实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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