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俩人闹离婚一方藏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正在闹离婚,结果对方突然把孩子藏起来了,我完全不知道孩子在哪,心里特别着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见到孩子,让孩子回到正常的生活环境,这种藏孩子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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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一方藏孩子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是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 首先要知道,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剥夺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 如果遇到一方藏孩子的情况,一般先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藏孩子这种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争取让对方主动交出孩子。 要是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交出孩子。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交还孩子,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根据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另外,如果对方藏孩子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的不良影响,那么可以申请法院暂时中止其探望权。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总之,法律会保障父母双方对孩子合理的探视权利,也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处理这类问题。遇到问题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冻结财产、拘留等方式,让其履行义务。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中止探望权:当探望子女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依法暂停其探望子女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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