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公司欠我们公司钱,应该怎么办?


当遇到别人公司欠你们公司钱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协商**:这是最省时省力的首选方式。尝试与对方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欠款的缘由,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在沟通时,可以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如要求对方尽快还款、制定还款计划等。通过友好协商,有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然后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若判决你们公司胜诉,而对方公司仍然拒不偿还欠款,你们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公司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民事诉讼法》也对起诉的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