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前后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A城市工作,缴纳了几年社保,现在到B城市工作了,也开始在B城市缴纳社保。我不太清楚这两个城市缴纳的社保后续要怎么处理,是能合并吗,会不会有冲突,该走什么流程,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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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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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前后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时,通常涉及到社保的转移和合并问题。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社保转移的概念。社保转移就是把您在一个地方缴纳的社保关系,转到另一个地方去。这样做的好处是,能把您不同地方缴纳的社保累计起来,保障您以后的社保权益,比如养老金的领取等。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跟着转移。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于医疗保险,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 办理社保转移和合并,您一般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先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带着这个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之后就按照两地社保机构的要求和流程来操作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您可以拨打当地的社保热线12333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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