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欠钱一直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一直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直接与对方沟通索要欠款 。这是最简便直接的方式,友好地提醒对方还款,也许对方只是一时忘记或者有特殊原因,经过沟通就能顺利拿回欠款。 若直接索要没有效果,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过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申请人是债权人;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也就是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还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另外,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债务诉讼,要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待开庭。要是有条件,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