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依旧不还,有多种应对办法。 首先,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若其仍不履行,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系统的存款;扣留、提取其在案外人处的收入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此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一般2 - 3个月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前提是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会决定纳入。 再者,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故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暂时缺乏偿还能力,法院可以视情况暂时停止执行;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日后具备了清偿能力,执行程序便可重新启动。要是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相关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限制高消费:是对被执行人在生活消费上进行一定限制的措施,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通常所说的“黑名单”,被列入名单的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以此督促其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