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五千元的欠款被对方起诉了该怎么办?
我欠了别人五千元,现在被对方起诉了。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采取什么措施,会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尽量减少损失,所以来问问该怎么办。
展开


如果因五千元的欠款被对方起诉了,可参考以下办法应对: 首先,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并且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这是因为债务人本身就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清欠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要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暂时还不起欠款,被起诉后可以找对方协商。如实说明自己的实际经济状况,请求对方同意分期或者延期还款 。 若无法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那就需要积极应诉。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比如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二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要记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三是收集、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四是按时参加开庭。即使被告不应诉,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审理工作,所以积极应诉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相关概念: 债务人:简单说就是欠别人钱的人。 债权人:就是把钱借给别人,有权要求对方还钱的人。 诉讼文书: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发送的各种文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开庭时间等重要信息。 答辩状: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内容,向法院作出的回答和辩解的书面材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