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了该怎么办?


当欠钱被起诉后,首先要明确自己在法律上的处境和责任。 如果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符合实际情况,那按照法律规定,就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在合法的借贷关系里,按时还钱是基本准则。《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要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要是个人确实还不起欠款,可以考虑找原告协商。比如向原告说明自身的财务状况,申请延时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提到,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通过与债权人沟通,说不定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要是没有跟原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对原告的起诉有异议,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辩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里要记明被告的相关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要写明相应信息。即便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提交答辩状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另外,法院一般会组织庭前调解和协商。要是有钱,就及时作出还款承诺并按约定还款,争取达成诉前调解的处理方案,这对双方都比较有利。 如果最终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要尽快履行。不然,一旦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要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还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会对日常生活产生诸多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高铁等。更严重的是,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相关概念: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失信人员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所规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种情形,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