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收了赃物被传唤该怎么办?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一批东西,结果后来发现是赃物,现在被警方传唤了。我特别 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我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也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做,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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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赃物被传唤,不用过度惊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和应对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知情收赃”在法律上的概念。不知情收赃,指的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并不知晓所收购的物品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得来的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如果确实是不知情,那么在主观上就不具备该罪名所要求的故意。
当被传唤时,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所以在面对警方询问时,要如实陈述自己收购物品的整个过程,包括物品的来源、交易的时间、地点、价格等细节,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或线索,比如交易的凭证、与卖家的沟通记录等。
警方会根据调查的情况来判断您是否真的不知情。如果经过调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确实不知情,那么您通常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但可能会要求您返还所收购的赃物。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赃物应当返还给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如果物品已经被使用、损毁或转卖,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进行价值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