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出生证明女方拿着不给该怎么办?

我和女方离婚了,现在孩子的出生证明在她手里,怎么要都不给我。我之后给孩子办理入学、落户等事项可能都会用到出生证明,就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才能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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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知道,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的法定医学证明,对孩子以后的落户、上学等事宜至关重要。 如果离婚后女方拿着孩子出生证明不给,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讲清楚出生证明对孩子后续事务办理的重要性,希望女方能主动归还。毕竟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各项事务的顺利办理对双方都很重要。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补办出生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要是女方连配合补办都不做,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以及监护人对涉及孩子重要事务的合理处理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有:虽然目前没有直接针对离婚后一方不给出生证明的具体法条,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父母对子女相关事务合理处理的权利,这可以作为向法院起诉的法律基础。 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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