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妻子现在矛盾很大,我想离婚可她不愿意。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想了解如果女方一直不同意,我要怎么才能解除这段婚姻,具体的法律程序和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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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显然这种方式在女方不愿意离婚时不适用。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存在争议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要是调解无效,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应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男方若想通过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就会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强。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律术语,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指夫妻之间感情被破坏,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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