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该怎么办?
我有一个注册商 标,现在有效期快到了,但我还想继续用这个商标。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要怎么做,是要重新申请吗?还是有其他的办法能让我继续合法使用这个商标呢?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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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若需要继续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这里所说的续展手续,简单来讲,就是让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续,使得商标注册人能够继续合法地使用该商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提交续展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宽展期内办理续展,商标局会额外收取延迟费。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以及商标被注销的风险,建议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尽早办理续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