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公司破产了欠债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了,目前还欠了不少外债。我不清楚公司破产后这些债务要怎么处理,是由公司继续承担还是股东来承担呢?另外,债务的清偿有没有特定的顺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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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有限公司破产且存在欠债情况时,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 首先,相关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若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就符合破产条件。 在破产清算时,债务的清偿是有法定顺序的。第一顺位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些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第二顺位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接下来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公司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而对于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在法院认定没有办法清算之后,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清算的义务人承担清偿的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对破产申请、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债务清偿顺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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