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做?

我有个朋友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当时也没好意思写借条啥的,现在早就过了当初说的还款时间,我暗示了几次他都没反应,感觉就是不想还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能把钱要回来呢,想了解具体可行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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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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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 #强制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分期还款等解决办法。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成本低,还能维护彼此关系。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考虑诉讼方式。债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通常没意外的话,3 - 4个月一审就会有结果。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还有诉前财产保全这一手段,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若判决下来了,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要是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如果对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封等措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能得以执行。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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