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未履行完装修合同,剩余工程该怎么办?
我家找装修公司装修,签了合同,但现在乙方没把装修工程做完就不干了,我也不知道该咋处理剩下的工程。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有哪些解决办法,以及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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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乙方未履行完装修合同,针对剩余工程,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若双方能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即便如此,乙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受损方支付赔偿款项以弥补损失。比如,因乙方中途停止装修,导致甲方额外租房居住产生的费用,乙方应予以赔偿。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解除合同达成共识,那么应依据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项条款。也就是说,乙方应当继续完成剩余工程。 再者,若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装修的墙面平整度不符合标准,乙方应进行返工修复。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仲裁、消费者交涉投诉或者法院裁决等方式来解决纠纷。通过仲裁解决时,可找质检部门做技术鉴定;通过消费者交涉投诉解决时,要做好取证工作;若通过法院裁决,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工程进度纪录、款项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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