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想离婚但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在遭遇家暴想离婚却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有以下解决途径和相关要点: 首先,关于离婚途径: -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自愿离婚,那么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一种相对和平、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 其次,关于证据收集: - 申请法院调查:如果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比如,涉及到一些需要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才能获取的证据等。 - 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虽然没有直接的家暴证据,但可以收集一些间接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例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如果家暴发生时报过警,警方的记录可以作为参考;告诫书,有些地方公安机关会对实施家暴的一方出具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如果因家暴受伤,及时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证据;还有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等,能证明受伤的事实;此外,邻居的证人证言,如果家暴行为被邻居目睹,邻居的证言也有一定的证明力。 总之,即使没有充分的家暴证据,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离婚,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