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没签书面协议该怎么办?
和人合伙做生意,当时没签书面协议,现在有些担心权益问题。不知道没签协议这事儿影响大不大,要是之后有矛盾了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这种没签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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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做生意没有签书面协议,不用过于着急。首先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即便没有书面协议,口头约定的合伙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也是有效的。这里说的生效条件,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讲就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双方是真心实意想合伙;三是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合伙的事儿不能违法也不能损害大家的利益。 虽然口头协议有效,但在实际中如果出现纠纷,会面临举证困难。要是想确认合伙关系,可以收集各种证据,比如证人证言,能证明合伙关系的其他书面材料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当出现纠纷时,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按照协商结果处理,这样省时省力,还能维持合作关系;要是自行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考虑请第三方介入调解,或者依据之前可能存在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是这两种办法都不行,那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过要注意,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以及义务人是谁之日起开始计算。要是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都没主张权利,法院一般就不再保护了,但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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