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时应税凭证名称填什么?
我在用新版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申报,但是不知道应税凭证名称该填什么。我有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不同类型的凭证,不清楚每个凭证对应的名称该怎么规范填写,怕填错影响申报,想了解下具体的填写规则和内容。
展开


在新版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申报时,应税凭证名称的填写需要根据不同的应税凭证类型来确定。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主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对于合同类应税凭证,应税凭证名称应填写具体的合同名称,比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合同在印花税的征收上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税依据。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买卖合同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借款合同是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如果是产权转移书据,应税凭证名称则应填写具体的产权转移类型,像“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等。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一般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对于营业账簿,应税凭证名称就填“营业账簿”。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则按件贴花五元。 而权利、许可证照的应税凭证名称可填写“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具体证照名称。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五元。 总之,在填写应税凭证名称时,要依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和对应的应税凭证类型准确填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