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一般的比例是多少?
我最近打算签个合同,对方要求我交定金。我不太清楚定金的比例一般是多少,交多了怕自己吃亏,交少了又怕不符合规定。想问问法律上对于定金比例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多少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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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一方先给另一方一笔钱。如果给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回定金;如果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举个例子,如果您签订的一个合同标的额是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万元。如果您实际交付了25万元,其中20万元有定金的效力,另外5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这多出来的5万元,性质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可能作为预付款,在合同履行时冲抵价款等。所以,在约定定金比例时,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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