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了点酒,然后开车回家路上被交警查了。我很担心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酒驾,想了解下现在酒驾新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像我这种小酌后开车的情况在不在酒驾范围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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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关于酒驾的新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其中规定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这里所指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另外,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严厉打击酒驾和醉驾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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