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宣布破产清算?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上遇到了很大困难,资金周转不开,欠了不少外债。感觉公司快撑不下去了,想了解一下到底在什么样的具体条件下,公司可以宣布破产清算,是只要还不上债就行,还是有其他更严格的要求 。
展开


公司宣布破产清算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公司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却没办法还,而且是持续还不上。这里的债务包括贷款、工资、租金等各种到期的欠款。比如公司向银行借的贷款到期了,经过银行催款,公司怎么都拿不出钱来还,这就可能符合这个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申请破产的一个重要情形。 其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的资产,像现金、存货、房产这些加起来,都没有欠的债多,也就是资不抵债。比如公司总资产价值100万,但负债有200万,这种情况就说明资产无法覆盖全部债务。 再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不仅仅看资产和债务,还要综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信用记录等。要是公司长期亏损,资金链断裂,实在没办法通过正常经营来还钱了,那就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比如公司一直亏本,供应商不再愿意赊账,银行也不给贷款,这就基本可以认定缺乏清偿能力了。 另外,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也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总之,只有当公司满足这些条件时,才可以按法定程序申请破产清算,以保障债权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