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在多久之内可以起诉?
有人欠了我钱,当时也没说具体啥时候还。我就想知道,从他欠钱开始,我在多长时间内去法院起诉才合适呢?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就想了解清楚这个时间限制,要是超过了会不会就没办法通过法律要回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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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多久都能起诉追债,向人民法院起诉本身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针对欠钱不还的行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存在时效限制,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从还款期限到期后开始计算三年时效;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给了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后开始计算三年时效 。 一旦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极有可能丧失胜诉权。不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抗辩权,权利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强制手段实现自己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胜诉权:就是通过法律程序,权利人有较大可能获得法院支持自己诉求的权利,如果丧失胜诉权,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权利人要求对方还钱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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