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哪些具体情况会导致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呢?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想清楚了解一下,法律上具体规定了哪些情形会让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样在分割财产时能做到心中有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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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首先,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方少分财产的协议。这种协商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其次,一方存在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例如,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卖掉,并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就属于隐藏、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最后,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致使过错方少分财产。 总之,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法律会综合各种因素,保障无过错方和子女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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