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不同的版本,各版本的实施时间也有所不同。 最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有了专门的、系统的法律规范,它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安全生产法》经历了多次修订。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安全生产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修正主要是为了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相衔接和协调。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对该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幅度较大,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等内容,使法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法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次修订紧密结合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的新特点、新问题、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要求,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了政府监管力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