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
我想了解一下,在日常生活里,到底在哪些具体情形下,人会被刑事拘留呢?我不太清楚这个界限,担心自己或者身边的人会不小心碰到这种情况,所以想搞明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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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简单来说,就是正在准备干坏事、正在做坏事或者刚做完坏事就被发现了,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拘留。(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也就是有受害者或者现场亲眼看到犯罪过程的人,明确指认这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也可能会被拘留。(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比如在某人身上或者他住的地方找到了和犯罪相关的东西,像作案工具、被盗的财物等,就符合这种情形。(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要是犯罪之后不想接受法律制裁,打算自杀、逃跑或者已经在逃跑过程中,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破坏证据、制造假证据或者和其他人商量好统一口径的可能,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侦查,也会对其进行拘留。(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些人拒绝说出自己真实的姓名和住址,让公安机关无法确认其身份,这种情况下也能实施拘留。(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流窜作案就是在不同地方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作案次数比较多,结伙作案则是和别人一起作案,如果有这些重大嫌疑,公安机关也有权先行拘留。 总之,刑事拘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当出现上述法定紧急情况时,相关部门就可以采取这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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