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中,哪些在零售环节应征收消费税?
我在做一些商业方面的小生意,涉及到应税消费品。不太清楚在零售环节哪些应税消费品是要征收消费税的。比如我卖的一些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之类的,不知道是不是在零售的时候就要交税,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要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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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后来又将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纳入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范围。这里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也就是说,当商家零售这些特定的金银制品时,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类是超豪华小汽车。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超豪华小汽车是指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这意味着如果商家销售的小汽车符合超豪华小汽车的标准,在零售环节除了之前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还需要额外加征一道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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