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联合国恢复合法权益是哪一年?
我想知道我国具体是在哪一年在联合国恢复合法权益的,这对国家发展有重要意义,我想了解这个关键时间点,希望能有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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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71年在联合国恢复合法权益。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这一历史性时刻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是符合国际法准则的。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理所当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基于历史和现实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权代表,而蒋介石集团的所谓“代表”根本不具备代表中国的资格。所以,第2758号决议是对这一客观事实的法律确认,使得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得以恢复,能够在国际舞台上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国际义务,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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