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委托人可以是谁?
我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自己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想委托别人帮我开。但我不知道哪些人有资格作为委托人帮我去办理,想问下法律上对于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委托人有什么规定,到底可以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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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证明被证明对象在我国境内期间,是否有犯罪的一种证明文件。在无法亲自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委托人可以是被证明对象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这里的监护人,一般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监护权,负有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父母就可以作为监护人委托办理。 而近亲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也就是说这些人可以接受委托,帮忙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委托办理时,通常需要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以确保顺利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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