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确权后的土地补偿究竟归谁呢?

我家的土地已经完成了确权,现在面临征收,我不太清楚相关补偿具体该归谁。是归村集体呢,还是归我们自己?另外,像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以及安置补偿这些又是怎么分配的呢?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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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确权后的土地补偿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补偿项目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比如,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也可以分配到各户或者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或者有其他附着物,那么相应的补偿就归您所有。 **安置补助费**:其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则支付给安置单位;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在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同样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另外,如果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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