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遗产究竟哪些人有继承权?
我丈夫最近不幸离世,留下了一些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遗产具体该由谁来继承,是只有我们的孩子和我能继承吗?还是其他亲属也有份?另外,要是丈夫留有遗嘱,那又该怎么算呢?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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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丈夫的遗产,有以下几类人可能享有继承权: 首先是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就是丈夫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对丈夫的遗产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该丈夫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该丈夫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比如,丈夫长期资助的贫困亲戚,且该亲戚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依靠丈夫的资助生活,这种情况下,该亲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最后,如果丈夫留有遗嘱,那么遗嘱继承人也有权继承相应的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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