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撞到停车的车是谁的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撞到停车的车,责任认定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方承担全部责任。比如后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跟前车距离太近,导致来不及刹车撞上停车的前车,后车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其次,要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都有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那就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前车在高速上突然停车,没有合理理由且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而后车也存在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对事故有过错,就可能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不同比例责任。 另外,要是各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都不用负责任;要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没有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很关键,前车在高速公路停车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要是没有按规定设置,前车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最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概念: 全部责任:就是整个事故完全是由一方的过错造成的,这一方要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 主要责任:事故主要是因为一方的违章行为导致,但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主要违章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事故中各方当事人都有违章行为,而且情节差不多,大家承担相同的责任。 次要责任:一方违章是事故主要原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这些有较轻违章行为的承担次要责任。 无责任:事故发生跟某一方没有关系,这一方不用对事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