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支付?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清楚起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这个起诉方付,还是对方付,或者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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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起诉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诉讼费用的相关概念。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它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对于离婚案件而言,主要涉及的就是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通常在起诉时,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预先垫付的。也就是说,谁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谁就先把这笔费用交给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笔费用最终就一定由原告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做出了裁决,那么会根据双方的胜败情况来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担。 如果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离婚的,诉讼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例如,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有部分诉求得到支持,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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