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谁来出诉讼费?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我一笔钱,现在到了约定时间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他,可又担心诉讼费的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打官司的诉讼费到底是由谁来出啊?是我这个起诉的人先出,还是最后让我朋友那个欠钱的人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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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钱不还的起诉案件中,诉讼费的承担有明确规定。首先,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行垫付。这是因为原告发起诉讼,启动了法律程序,所以需要先承担这笔费用 。 但是,最终诉讼费的承担方要根据案件的审理结果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胜诉了,那么诉讼费通常由被告来承担,毕竟是被告欠钱不还才导致了这场诉讼。比如您起诉朋友还钱,最后您胜诉了,诉讼费就该您朋友承担。 要是原告败诉了,那就得自己承担诉讼费。这也是法律为了让大家在提起诉讼时能谨慎考虑,避免随意发起不必要的诉讼。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此外,诉讼费用包含的内容比较多,不仅仅是案件受理费,还包括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费: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基本费用。 申请费:比如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情况下需要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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