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无力赔偿时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当肇事者无力赔偿时,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先对受害人进行赔付,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肇事车辆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继续赔偿。 其次,如果存在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车辆所有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车辆所有人明知肇事者没有驾驶资格仍将车辆出借,或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赔偿主体。例如,如果肇事者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如果经过上述途径赔偿后,仍然存在不足部分,而肇事者确实暂时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可以与肇事者协商,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若肇事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肇事者长期没有赔偿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还可以申请社会救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