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主动退赃还会批捕吗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这个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帮信罪主动退赃是否会被批捕,这没有绝对的答案。一般情况下,如果主动退赃,还积极配合调查,通常不会面临批准逮捕的风险。因为主动退赃体现了一定的悔罪态度,减少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部分危害后果。 但是,后期检察院仍有可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比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况。 此外,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比如协助行为给他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涉案金额特别庞大、协助对象众多等,即便主动退赃,也还是有被逮捕的风险。总之,检察院会综合案件的各种因素,全面权衡后才会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