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会进行赔偿吗?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起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受害者遭受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大家都在讨论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赔偿,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交强险在醉驾事故中的责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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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会在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而对于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交强险需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首先,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其目的是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对受害人进行救助和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也就是说,在醉驾这种违法情形下,交强险虽然对财产损失免责,但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治,会垫付抢救费用,后续再向致害人追讨这笔费用;而对于人身伤亡损失,交强险仍需按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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